孩子在学校和同学发生争执,被用玻璃杯划伤脸,缝另外12针,医生说会留有疤痕,请问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09-29 20:57:1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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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和同学发生争执,被用玻璃杯划伤脸,缝另外12针,医生说会留有疤痕,请问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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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019-09-29 2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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