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单方书面通知我提前终止合同,但其代理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 说我与场地出租方签定的场地租赁合同无效。

更新时间:2018-08-16 09:36:5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于2000年与场地出租方签定了场地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2009年才到期,在租赁的场地上根据租用时间设计投入了的财力和物力,但2005年12月,出租方单方书面通知我提前终止合同,让我搬走,我提出必须补偿经营损失才能搬迁,但出租方不予采纳,之后出租方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场地出售给第三方,并让第三方的代理律师找我,我同样坚持必须补偿经营损失才能搬迁,但其代理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 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内容,说我与场地出租方签定的场地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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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最终归于无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  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3、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2)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2018-08-16 09: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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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税费的规定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文件: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2.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现行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政策不完善。
2018-08-16 09: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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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2018-08-16 09: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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