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最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不清楚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问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赔偿的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你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
是否构成犯罪,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需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来加以判断,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认罪态度好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判处缓刑,不会坐牢。
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被判缓刑,法官是根据案件事实情况综合而判决的。 在事故中,绝大多数的争议和纠纷都源于赔偿问题,但是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双方和解、调解、诉讼等,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需要对起诉地点(即法院管辖权)加以注重,因为不同的起诉地点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起诉地点直接影响了赔偿。
另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
起诉的时候证据很关键,所以要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损失凭证、证明材料等。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核心提示: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譬如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广东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12006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三年的平均收入计。可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金额=
1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79734,珠海:65945)
丧葬费赔偿金额=55684元÷12个月×6个月=27842元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
604534.2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
210856.8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5年=
151133.5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5年=
52714.2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12、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13、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