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2-13 18:04:0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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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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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是向工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股东之前签订转让协议,履行协议。最后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转让后,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没有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12-13 1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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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资产,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因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资产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12-13 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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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资产,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因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资产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12-13 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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