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什么条件下能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25 08:36: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民法典规定什么条件下能解除合同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625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民法典规定下列条件下能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9-25 08:34:01
咨询我
已帮助8962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履行期限届满前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履行期限届满前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9-25 08:34:14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691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解除合同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已经依法成立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约定、法定的解除事由达成;
3、解除合同具备的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合同已经依法成立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约定、法定的解除事由达成;
3、解除合同具备的其他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9-25 08:36:1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要求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列条件下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2、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期限不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追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劳动法
人浏览
具体有下列情形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3、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4、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合同;5、法律规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劳动法
人浏览
依法解除和协商解除合同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的有薪假包括每周至少休息的一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签订长期合同有三种情形: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另一种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还有一种是连续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劳动法
人浏览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有进行经济赔偿的。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劳动法
人浏览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劳动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