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供担保,另一方受影响吗?

更新时间:2023-09-03 18:28:0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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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供担保,另一方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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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的,另一方不需要对担保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9-03 1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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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担保法》的规定,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任保证人而与债权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保证合同,性质上属于从合同,其效力决定于主合同的效力,因而,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任保证人而与债权人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还依赖于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再次,与一般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而与债权人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不同,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任保证人的担保合同涉及到夫妻这两个特殊主体,因而,在适用合同法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婚姻法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的精神。综上所述,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任保证人的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以《民法通则》、合同法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9-03 1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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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的;要想夫妻一方作为另一方的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声明是个人债务,而不能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如果以财产作为担保,也不必须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三.不能有损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对双方法律关系不知情的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3-09-03 1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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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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