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我想知道关于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的解答,哪位知道帮忙解答一下?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但也是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③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④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生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发起人缴清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
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