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

更新时间:2023-07-14 16:58: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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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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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
1、因显失公平而请求变更、解除担保合同;
2、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担保合同,请求变更、解除担保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14 16: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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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如下:
1.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比如一方明显违反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利用交易优势,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接受不利于自己的交易条件。
2.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担保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14 16: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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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是:
1、订立担保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因重大误解订立担保合同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3-07-14 16: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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