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担保人索赔权利是否有期限

更新时间:2023-06-23 00:52:0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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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担保人索赔权利是否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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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追索期有期限,其追索期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6-23 0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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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追索期有期限,其追索期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6-23 00: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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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23 00: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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