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给工商部门提供分公司清算报告、工商部门要求要分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06 18:55:25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我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要注销、分公司非法人、注销时是否给工商部门提供分公司清算报告、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我无法提供、工商部门要求要分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处理。是否给工商部门提供分公司清算报告、工商部门要求要分公司清算报告、怎么处理。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公司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254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依法宣告破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即营利法人),而不包括公法人、公益法人等其他法人。从世界多数国家的立法以及理论来看,公法人不具有破产能力。因为公法人是以行使公共管理职能为目的而设立的国家政府机关,如果允许公法人破产,那么必然导致社会管理职能瘫痪,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发生政治危机与社会动荡。因此,我国《企业破产法》明确排除了公法人的破产问题。至于公益法人包括财团法人与公益社团法人是否具有破产能力的问题,理论上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公益法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其性质上仍然属于私法人,而破产法就属于私法,所以公益法人应当受到破产法的调整,当其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也应适用破产程序;另一种观点认为,公益法人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活动的宗旨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不同于作为营利法人的企业,因此不能适用破产程序。而且,从《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的规定来看,实际上对于公益法人的破产也是作出了比较严格的限制的。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了第二种观点,认为公益法人不具有破产能力。由此可知,依法宣告破产仅仅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原因。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如果没有申请重整或者重整失败的,则依据该法第107条,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应当进行破产清算。
二、依法被撤销《民法通则》第45条第1项将“依法被撤销”作为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从我国现行法来看,法人依法被撤销的情形包括两种:
1、因法人从事了严重的违法活动,而被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加以撤销,从而使该法人终止的情形。例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9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证券法》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2、因法人存在违法情形而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1)登记中隐瞒起初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三、解散解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广义的解散在狭义的解散之外,还包括了法人因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民法通则》第45条第2项的“解散”是狭义的解散,它主要包括自愿解散与强制解散。自愿解散包括:法人章程中约定的存续期限届满或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导致法人解散;法人的成员决议解散;法人分立或合并导致的法人解散。强制解散是指由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如《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其他原因所谓导致法人终止的“其他原因”主要是指非企业法人如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终止的原因,如因国家进行机构改革而导致某些机关法人终止等。上面的文章中详细介绍了会导致破产清算法人终止的原因,当一家企业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宣告破产后,进行完破产清算相关程序,按比例偿还所欠的债务后,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企业,即所说的法人终止。
2019-03-06 18:26:2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06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正常注销,一般没有影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019-03-06 18:28:5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99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具体程序: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文章标题】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及说明
2019-03-06 18:44:0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25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
2019-03-06 18:55:2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清算报告是怎样
公司清算报告是怎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除了需要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还需对公司债务债权等财产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清算是什么
公司清算
人浏览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
公司法
人浏览
分公司清算报告模板
分公司清算报告模板
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当中,经营管理一家公司,是非常具有难度的问题。如果能够成立分公司,那么就是更加具有挑战的了。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分公
公司清算
人浏览
企业清算报告
企业清算报告
企业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一、清算工作的步骤(简要写明
公司清算
人浏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要怎么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要怎么申请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注意:申请破产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无法清偿到期
公司法
次播放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开不下去了,不注销会有什么不良后果?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申请鉴定,再作进一步判断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合法。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直接承接总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且不需要办理建筑资质证书。
公司法
人浏览
委托律师办理。程序复杂。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公司法
人浏览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公司法
人浏览
房地产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财产分配;等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文件承包实施部分工程的单位,在分包过程中,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人浏览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公司法
人浏览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公司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