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这样在法院判合理吗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14年11月16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文彩萱,离婚后女儿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直至能独立生活为止,女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女方(注:指未抚养的一方)如想探望女儿,可提前三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黔西县黔龙新城32号楼15-1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2、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黔西县黔龙新城32号楼15-1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向农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之后所剩的农业银行按贷款均由男方支付。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所有嫁妆(电视机一台、冰箱一台、电炉火一台、洗衣机一台、饮水机一台、台式电脑一台)全部归女方所有,自离婚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女方搬出现共同住房
2、机动车辆:2017年10月1日购有福特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无需给予另一方任何经济补偿。
4、债权与债务:夫妻双方婚后无任何债权。债务方面有:(1)欠男方妹妹文兰2万元人民币;(2)男方在建行办理的行用卡欠5000元人民币;(3)于2017年9月向观音洞镇农村信用社以女方(赵倩)的名誉贷款15万元人民币;(4)还欠汇钱共计26400元人民币。所欠债务除2017年9月向观音洞镇农村信用社以女方(赵倩)的名誉贷款15万元人民币由女方偿还外,其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请问这样在法院判合理吗,老师们?属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这样在法院判合理吗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取得的房产如无特别约定,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共同持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申请办理即可。
二、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其中一方的名字,那么,登记的一方可以不经对方同意,独立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和过户手续,而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第三人进行追回,只能向转让房屋的一方追偿属于自己应得的份额。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