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中用探测仪去宿舍查手机,并且没收直到毕业才归还犯法吗?

更新时间:2022-10-20 15:38: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高中用探测仪去宿舍查手机,并且没收直到毕业才归还犯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74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去校方了解协商
2022-10-20 15:27:1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81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可以向学校领导投诉
2022-10-20 15:32:2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40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2022-10-20 15:38:5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老师没收手机犯法吗
老师没收手机犯法吗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学校老师不是执法机关,无权没收私人财产。学生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但是教师没收
民法
人浏览
教育机构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利,如果学生沉迷于手机,影响学习,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并事后返还的,是合理合规的。但若构成非法侵夺占有学生财物的,则是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没收手机毕业归还是否合法
学校没收手机毕业归还是否合法
学校没收手机毕业归还不合法。没收是指将他人的财产以强制力的形式将财产的权利状态转变为公有的一种方式。学校没有实行强制措施
行政管理
人浏览
学校收学生手机且遗失犯法吗
学校收学生手机且遗失犯法吗
学校有时候会把学生的手机没收的,这个时候一般学校是需要去保管学生的手机或者是把手机转交给家长的,但是有时候会有学校把手机遗失,所以学校收学生手机且遗失犯法吗?下
遗失物返还纠纷
人浏览
中学没收学生手机并销毁侵权了没有?
中学没收学生手机并销毁侵权了没有?
近日,河南一中学没收学生手机并举行销毁大会的新闻上了热点,再一次把中学是否有权没收甚至处置学生财产,这样做是否侵害学生的财产权...
个人财产
人浏览
学校有权没收学生手机吗
学校有权没收学生手机吗
学校无权没收学生手机。没收是指将他人的财产以强制力的形式将财产的权利状态转变为公有的一种方式。学校没有实行强制措施的权力
行政管理
人浏览
什么是商事代理制度
什么是商事代理制度
商事代理制度指的是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经营活动的制度。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是需要年检的,可以在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网址进行查询。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赔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确定赔偿的数额,法律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的,需要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怎么写
书写申请书的内容如下: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标题或写“申请书”,或者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等。然后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
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为:1、携带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设备清单和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到工商行政管理所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递交上述申请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
营业执照场地证明内容如下: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我单位开办的xx公司,地址在xx共有房屋面积xx平方米,经营场地xx平方米。以上场地系我公司向xx租用,租用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您好,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赔偿是无效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章申请书怎么写
公章申请书怎么写
公章申请书的具体写法如下所示:首先,要居中写上申请书的标题,如“加盖公章申请书”;其次,在第二行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然后,在正文部分写明具
法律文书大全
人浏览
你好,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的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看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的哦!他们之前都有业务群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