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叔若不写遗嘱,我婶能支配我叔的份额吗,她想将房子给她的侄子,也就是她弟弟的孩子
更新时间:2019-02-13 17:19: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从小由我叔婶养大,婶一直排斥我,经常是恶语相加,现在他们有俩套房产,我一套都不想要,我叔要留给我他的50%份额,可我婶不愿意,请问我叔若不写遗嘱,我婶能支配我叔的份额吗,她想将房子给她的侄子,也就是她弟弟的孩子,若这样我可否提出来不尽扶养,甚至提出断绝关系,谢谢!请问我叔若不写遗嘱,我婶能支配我叔的份额吗,她想将房子给她的侄子,也就是她弟弟的孩子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307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2019-02-13 17:02:22
咨询我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936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9-02-13 17:09:26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663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9-02-13 17:19:3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妹妹可以继承姐姐的财产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我国继承关系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者没有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姐妹关系属于继承关系吗?妹妹可以继承姐
继承法知识
人浏览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弟妹可继承哥哥房产
案由:李建国(化名)于2006年12月4日病故,去世前立下遗嘱:“我名下的一切财产包括房屋产权分割权、母亲房产遗产继承权、养老金账户存款,在我过世后,由妹妹和兄
房产继承纠纷
人浏览
伯父去世过继侄子继承房产 姑姑告侄子讨遗产
半岛都市报12月21日讯(记者黄英帅通讯员田绪宏)一生未结婚生子的张老汉2003年去世时,是由他的侄子张某摔盆出殡的,按当地风俗,这种形式就是给老人过继,可以继
继承法案例
人浏览
你好,奶奶那份可以赠与弟弟,不用你同意。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收养要有收养登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由父母决定财产的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给你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将达成的内容约定清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