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已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现在还有大产权证的说法吗?购房者能否办理自己的不动产证?

更新时间:2019-02-04 21:59: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开发商已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但在现在不动产登记条例推出后,开发商能否在未解押土地的情况办理大产权证,现在还有大产权证的说法吗?如果能办大产权证,但土地未解押,购房者能否办理自己的不动产证?开发商已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现在还有大产权证的说法吗?购房者能否办理自己的不动产证?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48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些情况下可要求定金双倍返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19-02-04 21:31:56
证券投资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05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规定明确提出,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时,可向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继续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住宅用地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宅用地登记的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土地证书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土地权利人核发土地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相应的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由土地权利人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特制证书。土地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换发新证的,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的土地登记不得收取土地登记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宅用地登记,不得收取土地登记费,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只能收取一道房屋或土地抵押登记费。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未发生权属转移)、地址变更而申请的土地变更登记,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土地登记收费不含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收取的地籍测绘费或勘丈绘图费。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非住宅用地登记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的土地权属调查,可收取土地权属调查费,收费标准为:非住宅用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过部分按每平方米
0.22元收取。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 以上就是土地房产抵押问题的答案。
2019-02-04 21:34:2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29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下面关于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的知识内容。   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的一个法律要件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即要以文字记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担保法里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定抵押合同的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要件。   不动产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正确的抵押程序是:   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用该不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第二,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进行公示。   房产的抵押登记一般到各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去办理。车辆、船舶等参照不动产进行登记的物的抵押到车辆管理所、船舶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第三,当主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确认抵押权的存在并通过执行程序拍卖抵押物,用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19-02-04 21:42:0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032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2019-02-04 21:59:4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可否不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可否不返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问题的进出某公司与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在办理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房产管理机关不返还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问:房产管理局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背景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
房地产
次播放
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
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
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2005年9月,钟先生与位于珠海市香洲某楼盘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钟生支付了购房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
人浏览
以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一并抵押?
以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一并抵押?
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房屋与土地具有不可分离的性质,因此,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抵押效力
人浏览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根据建设部于2001年8月15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如果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自抵
抵押担保
人浏览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二、不动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面关于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的知识内容。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的一个法律要件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即要以文字记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我国担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规划许可证,难以办掉,具体咨询主管部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你好,就此向主管单位咨询了解情况。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风险很大,如果开发商不还银行贷款,银行会申请拍卖房屋,你得不到产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贷款合同签订了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进行数学计算。或者直接问银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