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可否自行成立清算小组,并且参加公司的诉讼,法人是小股东但是现在不出面,也不参加诉讼

更新时间:2018-12-20 10:48: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公司在存续期间,大股东可否自行成立清算小组,并且参加公司的诉讼,法人是小股东但是现在不出面,也不参加诉讼,也不拿账本,于股东争议比较大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64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 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则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着这样的设计思路:清算---注销---人格消灭。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在法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导致法人的破产,只有通过破产制度的实施,才能将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我国的现行立法,仍采取的是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可以宣告破产。法人的破产分为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适用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的破产程序。一般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按法定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清偿对外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因破产清算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且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法人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随着破产清算结束从而落到实处。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和第192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主体应是企业的股东或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而言: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非公司制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人,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国家授权投资设立公司的机构或部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或其控股股东,其它类型的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者○7。由于清算主体在清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和义务就是尽量保全企业的财产,采取合法的措施回收企业的对外债权,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甚至增值。另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是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法直接规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实际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在限定的期限内承担清算责任,以被清算企业财产为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从而以落实清算责任将法人财产的最终有限责任落到实处。此时清算主体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实质是一种实施清算行为的义务,在清算主体不进行清算时,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并没有改变。 但是,如果清算主体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应由清算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的是,此时并不是法人应承担的有限责任发生了改变,而是清算主体因不作为或作为,侵犯了债权人要求以法人终止时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构成侵权,所以清算主体应对债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大致就这些,要是还有更深入想了解的,最好还是去看看专门的书籍或者向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咨询。
2018-12-20 10:31:4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084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以设立担保公司为例。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2018-12-20 10:36:54
公司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31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但是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
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2018-12-20 10:41:3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78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2018-12-20 10:48: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
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
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股东代表诉讼一方面有被滥用的危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成为条文上的制度而发挥不了实际作用。为了使股东代表诉讼能够真正地运转起来,必须强化其内在
股东代表诉讼
人浏览
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你计划在你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你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5、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法
人浏览
公司怠于诉讼的,股东可以代表诉讼
公司怠于诉讼的,股东可以代表诉讼
刘某与单某、陈某于2005年注册成立甲公司,其中刘某、单某分别出资100万元,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陈某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由陈某担任公司的
股东代表诉讼
人浏览
何为股东代表诉讼
何为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拒绝或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的诉
股东代表诉讼
人浏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
公司法
人浏览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合法。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直接承接总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且不需要办理建筑资质证书。
公司法
人浏览
可以起诉要求大股东强行收购你们股份。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公司法
人浏览
一般而言,章程之外还可以股东会议事规则来规定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如此是你所述情况,股东之间应当协商约定如何处理,法律并无禁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破产单位职工,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到年龄办理退休,没有特殊倾斜政策,除非是国家政策性破产,才可以提前退休。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公司法
人浏览
个人合伙退伙,其他合伙人要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文件承包实施部分工程的单位,在分包过程中,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人浏览
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一般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基数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务等级工资制、多元结构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因工种、岗位制宜,选择适合其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公司法
人浏览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公司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