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公司股东,如何还款和利息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为公司借款,应属公司借款还是私人借款?

更新时间:2018-12-05 10:19: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甲方证据:借据(借款人处有私人签名-公司经理和会计的,没公章),借据内容:兹借XXX人民币XXX,借款人 XXX XXX.乙方证据:出借人在公司签领表上签名领利息,出纳会计帐都反映甲方借款给公司,甲方直接将款交出纳(出纳,银行的证明),公司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事前电话上和甲方谈好,委托二人办理,事后确认),甲方是公司股东,几来借款给公司多次,都是要公司人员出具私人借据形式,公司还本付息,是股东和公司的特殊约定,已成惯例,该借据是其中之一,现在公司不行了就起亏心,甲方认为:借据是私人借据,如何还款和利息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应是两人的私人借款.乙方认为:两人受法人委托而签写借据是职务行为,乙方将钱直接交出纳(自然人间借贷不生效),公司财会帐有清晰记录,又在公司签领利息签,为公司借款,应属公司借款还是私人借款?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34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2018-12-05 10:06:31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92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  
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2018-12-05 10:09:2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7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2018-12-05 10:19:5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29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
3、如果您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如果未超过24%的本金和利息无法返还,对方当然可以起诉。
4、周利息30%那么年利率已经明显超过24%,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2018-12-05 10:16:3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借款给个人
公司借款给个人
合同动态
人浏览
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现金借款如何举证
现金借款如何举证
现金借款举证如下:1、借据、借条、收条或借款协议等能够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2、证人证言。3、借款的来源,如果你借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公司借款
公司借款
合同动态
人浏览
个人向公司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合同动态
人浏览
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有约定按照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借贷问题不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这是私人借款公司用,公司和个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杨帆律师 13415992599 今久律师所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欠款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双方关系等因素。如果双方能够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法定清算涉及公司解散后的财产和债务处理。具体操作包括:1)成立清算组,由股东或法院指定人员组成;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处理与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网贷逾期征信污点可在还清欠款后5年自动清除,或通过异议申请提前更正。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确信信息有误可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建议按期还款等待自动清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需要结合冻结原因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共同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要回欠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提高转账记录证据的可信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恋爱关系中给付财物的行为,不属于赠与,而是一方为了追求结婚而给另一方的财物,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因此,在双方分手后,这种附条件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双方分手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