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伪劣产品罪涉嫌被拘留,
那如果要定罪是怎樣定此罪呢?是否能用的上,拘役或者管制
他現在被看守所拘留 ,是以生產,銷售伪劣产品罪涉嫌被拘留,是2008/01/01被拘留的,不是說14天就要放人的嗎,
那如果要定罪是怎樣定此罪呢??
我有一個親人在杭洲做生意,做快遞生意的,有一天有個陌生人打電話說有一小業務做去取貨發掉,我親人去了,結果多了一箱,可發貨人說沒有多,我親人就弄回了家也不知是什么東東看是否能用的上,這是常人心理,可回家打開一看,卻是香煙,我親人是抽煙的人,一看有煙可以不用買又是多的就抽了,但是不想再取貨發了,因為怕是愉來的煙或是不交稅的那種,就有點怕因為也是老 實人也不怎樣懂法,可是那個老板說一定要跟他再發一次威呸他,再去發現就真的被公安扣了,說全是假煙,當時他肯定都呸呆了,現在看守所,他全交待了,可是那個發貨人聯系不到了,象這種老板做生意的老是找那些老實的人不懂的人去弄,現在害慘他了,他是家里的支柱,老 婆有病,女兒要上大學,貨收了就找不到來源了, 公安要查案可是又找不到發貨人,我親人 只是背了黑鍋,請法律一定要跟我親人洗清罪名,他如果知道是假煙肯定不會放在家里自已抽,生產銷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不可能成立的,只是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一個小環節, 1>主要是當事人不知是假煙因為他自已在抽以為是真煙, 2>他只是運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一個小環節,一沒有提供生產設備,也沒有銷售產品,只是起到一個很小的作用,所得的錢也很少很少才几百塊 3>當事人是老實人是第一次接觸法律 ,而且家里負擔重 4>當事人態度很好,只是知道的太少,對查發貨人幫助不大,但不能怪當事人 5> 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窝藏、转移赃物罪定罪处罚。 6>銷售金額是指:在生產銷售過程中違法所得的金額 此批假煙不是我親人(當事人)所有的,他只是不知情的幫其運輸,因貨已沒收也沒有造成社會公害。所以不能以此批產品的市面價格來講算而來定罪。 請幫忙回復以上問題,同时综合考虑其他量刑情节,請問是否可以無罪 或會有什么樣的刑事责任。請幫忙!!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
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所谓毒赃,是指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由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是指利用毒品违法犯罪所得的财物从事孳息或者经营活动所获取的财物,以及有关财产方面的利益。
包括金钱、物品、股票、利息、股息、红利、用毒品犯罪所得购置的房地产、经营的工厂、公司等。这些财物必须是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如果是其他犯罪所得,可构成窝赃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
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
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
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和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以延长到20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不得少于10年,也可延长到20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根据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例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