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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的后果

更新时间: 2019-09-04 14:46:2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男方不给。此时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该判决,如果男方仍拒绝执行,可能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司法拘留、罚款等等。司法实践中,涉及人身关系的强制执行,因其特殊性,不仅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即便有原则性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往往遭到抗拒,而执法部门无有效措施的困境。具体的执行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人身可否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该函仅确定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执行,但必须注意执行方法,不得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以及对非法干预执行的人员,可酌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则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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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生律师
主任律师
戴永生律师

福建-龙岩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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