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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子女要签字吗

更新时间: 2019-09-02 14:52: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前产财产进行处理的一个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来进行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签字,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要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财产处理权。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也要求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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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主任律师
张荆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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