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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19-09-02 14:54: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具体来说,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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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主任律师
张荆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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