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继承> 继承房产流程

继承房产流程

更新时间: 2021-04-14 11:46: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之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遗嘱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有: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并且已经经过公证。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荆律师
主任律师
张荆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2177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