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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继承程序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过程中,很多人以为只要办理了遗嘱公证就可以顺利的完成房产的过户了。但房屋继承会随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此时就要求继承相关人需要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

有遗嘱的情况下办理房屋继承的,通常有以下程序:

1、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但在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实施了20余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即日后在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等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已无强制公证的要求。

那么按照新的规定,如果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老人去世后,子女拿着遗嘱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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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主任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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