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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本人就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归纳如下:

第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第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第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消内容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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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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