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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8-08-17 17:00: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后,可能会遇到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我做以下主要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外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

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

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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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主办律师
马俊哲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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