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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出售时税费怎样计算

更新时间: 2021-03-19 14:00: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受赠人出售获赠房屋时,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此外,受赠人出售获赠房屋还有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如果房产证够5年,且该房产为受赠人的唯一住房时,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这里,所谓“房产证够五年”并非指受赠人获赠之日开始算,而是从赠与人购买该房产之日开始算。赠与过程的契税按“房屋残值”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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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主任律师
张荆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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