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

更新时间: 2022-12-11 11:21: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唐裕文律师
合伙人律师
唐裕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14372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