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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附件冲突以哪个为准

更新时间: 2022-05-11 22:17: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和附件冲突时,要依据签订时间先后来判断。合同签订在先,附件签订在后的,视为附件是对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以附件的内容为准。如果附件在先或者二者同时签订的,以合同的内容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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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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