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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28 17:35:2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动产属于可以留置的动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3、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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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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