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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无效,原因如下:1、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不具备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4、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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