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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11 09:15:4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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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主任律师
包敬立律师

江苏-徐州

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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