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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15 15:16: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在于,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该代理是有效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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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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