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又如何分割

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又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 2021-09-08 16:16: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1899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