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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合法吗

更新时间: 2021-07-23 16:27:2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以及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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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巍律师
主办律师
曹巍律师

河北-沧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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