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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的权限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8-18 18:09:3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标许可使用的权限有三类,分别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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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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