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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8-06 17:39:3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成立生效要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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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路芳律师
主办律师
陈路芳律师

广东-中山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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