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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

更新时间: 2021-07-14 08:43: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制度:

1、没有书面约定定金的内容;

2、没有实际给付定金;

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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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红律师
主办律师
蔡明红律师

江西-南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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