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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三次传唤拒不到庭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7:25: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经三次传唤拒不到庭,若是原告拒不到庭,则可以按撤诉处理;若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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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兰燕律师
主办律师
肖兰燕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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