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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用返还彩礼

更新时间: 2021-06-28 17:21:2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下列情况下不用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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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侃律师
主办律师
林文侃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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