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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想做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08-02 18:03: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不想从事该份工作了的,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则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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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娟律师
主办律师
杨娟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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