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合同标的不确定怎么办

合同标的不确定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07-14 17:01: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标的不确定的,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应当进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唐裕文律师
合伙人律师
唐裕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14352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