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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管辖地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6-16 14:15: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约定日后因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哪些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可以选择以下的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双方当事人如果通过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则约定无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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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素娜律师
主任律师
明素娜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建筑工程、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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