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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7:20:5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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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虹霞律师
主办律师
范虹霞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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