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债权债务> 写了借条一直不还现在人还跑了属于诈骗吗

写了借条一直不还现在人还跑了属于诈骗吗

更新时间: 2021-06-04 17:21: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写了借条不还还跑了一般不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并未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不构成诈骗罪。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440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