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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不能再要回来

更新时间: 2021-05-25 17:41:2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再要回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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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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