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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5-28 17:40:2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四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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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娇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娇律师

海南-海口

擅长: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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