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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遗嘱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更新时间: 2021-05-28 17:40: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录像遗嘱的生效要件:

1、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即见证人最少必须是两人。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3、在使用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为保证音像资料所呈现信息的完整性,应该使用一镜到底的方式进行录制。

4、遗嘱所记录的年、月、日三要素必须齐全,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记录日期不全的遗嘱是无法被法律所认可的,应作为无效的遗嘱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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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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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娇律师

海南-海口

擅长: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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