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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约人可以变更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1-04-27 19:13:2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受要约人可以变更的内容有: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由受要约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决定,法律不干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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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偈律师
杨偈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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