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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30 20:16:5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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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星律师
主办律师
胡恒星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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