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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3-26 19:20: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如下:

1、名称符合国家规定;

2、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如法律规定必须报请批准的,必须申请批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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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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