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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 2021-03-30 20:15:5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是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女儿能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如果该建筑物损毁灭失了,宅基地是要收归集体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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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玉律师
主任律师
王丽玉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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